答疑精选 | 预缴税款大于汇缴税款可以抵缴下年度应缴税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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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100%控股的公司可以扣除股东拿地价款吗?
我公司是房地产企业,母公司拍地后授权项目子公司开发,增值税上按规定可以由子公司扣除母公司向政府支付的土地价款。现在子公司要股权变更,变更后就不是母公司100%持股,还可以由子公司扣除土地价款吗?
Answer
参考答案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 号)第八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包括多个房地产开发企业组成的联合体)受让土地向政府部门支付土地价款后,设立项目公司对该受让土地进行开发,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由项目公司按规定扣除房地产开发企业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一)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公司、政府部门三方签订变更协议或补充合同,将土地受让人变更为项目公司;(二)政府部门出让土地的用途、规划等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签署变更协议或补充合同时,土地价款总额不变;(三)项目公司的全部股权由受让土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
因此,股权变更后就不符合上述条件,项目子公司不可以扣除土地价款。
Relevant policies
相关政策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 号)第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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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缴税款大于汇缴税款可以抵缴下年度应缴税款吗?
我公司 2022 年预缴企业所得税大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应缴税款,请问我们可以不退税,申请抵缴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吗?
Answer
参考答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 年第 34 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超过汇算清缴应纳税款的,纳税人应及时申请退税,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退税,不再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因此,贵公司因 2022 年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大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应缴税款的,应及时申请退税,不再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Relevant policies
相关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 年第 34 号)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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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本市上班,临省 A 市租赁房屋,请问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是按本市还是临省 A 市的标准?
我在本市上班,且在本市无自有住房,选择在临省 A 市租房居住。本市住房租金扣除标准为 1500 元/月,临省 A 市为 1100 元/月,请问住房租金扣除标准按本市还是临省 A 市标准扣除?
Answer
参考答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 号)规定,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按实际主要工作地城市的标准定额扣除住房租金。
所以,您在本市上班,在临省 A 市租房居住,因主要工作城市是本市,所以应当按本市的扣除标准 1500 元/月享受住房租金扣除。
Relevant policies
相关政策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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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Ques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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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临时税务登记的自然人 2023 年提供应税劳务取得10000 元,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吗?
Answer
参考答案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1 号)第一条规定:“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对月销售额 10 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答复:未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除特殊规定外,执行《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关于按次纳税的起征点有关规定,每次销售额未达到 500 元的免征增值税,达到 500 元的则需要正常征税。
因此,自然人如果未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的,2023 年提供应税劳务取得 10000 元,不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Relevant policies
相关政策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1 号)第一条
天诚学院
“
考
一
考
”
统借统还业务免征增值税是否要开具发票?
A.需要
B.不需要
(点击选项看答案,微信后台输送选项“A”/“B”看答案解析)
“
上
期
解
析
”
Q
安置残疾人与退役士兵增值税优惠政策可以同时享受吗?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 号)第七条规定:“如果既适用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又适用重点群体、退役士兵、随军家属、军转干部等支持就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可自行选择适用的优惠政策,但不能累加执行。一经选定,36 个月内不得变更。”因此,贵公司既适用安置残疾人增值税优惠政策,同时又符合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增值税优惠政策,不可以同时享受,可自行选择其中一种享受,一经选定,36 个月内不得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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